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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十一五”时期财政发展规划(第二章)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3-21 字体:[ ]

 

第二章“十一五”时期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思路

未来五年是我市新世纪发展中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战略部署,我市要在这一时期持续保持和提升跨越发展的良好态势,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加快朝着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迈进,实现南通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按照中共南通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制定出“十一五”时期我市财政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

  第一节 “十一五”时期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工作全局,按照“依托江海、崛起苏中、融入苏南、接轨上海、走向世界、全面小康”的发展思路,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把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摆到财政工作的中心位置,稳步推进财税改革,努力建立稳固、平衡、高效的财政管理体系,加快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二节 “十一五”时期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奋斗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财政制度创新,健全财政职能,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增强政府的调控能力,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财政运行机制。正确运用财政政策和财政手段,优化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增长和区域经济协调运行;合理确定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权、事权关系,提高政府调控能力,促进社会公平;在不断转变政府职能的基础上,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目标,不断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建立起合理、规范的财政支出保证机制;积极支持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收支体系、管理体系和法制体系;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加强财政规划性,增强对财政收支的科学分析和预测,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保持财政的可持续发展。

“十一五”时期,我市财政收支目标:继续保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十一五”期间,我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速超过20%,期末总量超过200亿。“十一五”期间,全市原口径财政总收入增幅力争达到20%左右。至“十一五”期末,全市原口径财政总收入力争达到500亿,占GDP的比重达到14%以上。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不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地方财政支出(一般预算支出)年均递增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