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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财政局关于南通兴东机场补贴(2015-2017)项目绩效评价招标公告

来源: 南通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9-15 字体:[ ]

根据2017年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及9月份市政府重点工作交办单,市财政局拟开展南通兴东机场补贴(2015-2017)项目绩效评价。现就南通兴东机场补贴(2015-2017)项目绩效评价邀请招标,诚邀2014年以来市财政局公开招投标入库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兴东机场补贴(2015-2017)绩效评价公共服务项目。

二、服务报酬:总预算6万元,绩效评价报告质量通过市财政局审核后,由市财政局于2017年12月底前支付。

三、项目需求

1、时间需求

评价工作自2017年9月中旬开始,至10月20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1)9月30日前完成现场调研、周边机场调研、数据采集、参与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相关调查报告、工作底稿制作等。

(2)10月10日前完成绩效评价报告初定稿,并向市财政局提交。

(3)10月20前完成报告定稿,资料归档,并配合市财政局完成南通兴东机场新一轮政府补贴机制草案。

2、对服务机构的需求

(1)服务机构应成立项目组,配备足够的具有财政绩效评价经验的专业技术力量。项目组由副主任注册会计师以上级别人员出任组长。项目组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2)承接绩效评价项目的服务机构人员应在采购单位的组织安排下,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及时向采购单位报告工作进度及对评价结果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如实反映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3)承接绩效评价项目的服务机构应严守职业道德和廉洁审计纪律,构建严格有效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接受采购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实施内部质量控制,确保评价工作质量;承接项目的服务机构人员遇有应当回避的情况,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项业务约定;不得将承接的绩效评价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它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中止合同,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四、邀请的招标人: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闻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阴指标针会计师事务所、南通新江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南通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南通大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南通正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南通宏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公证南通分所、上海上会江苏分所。

五、报名时间:截止为2017年9月18日上午11点30分(9月16日至17日接受报名)。报名截止后,报名数2家及以上抽签确定中标供应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苏(0513-85594199 15862748160);邱振宇(0513-85594197;15950801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