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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财政局2018年预算绩效再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南通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3-06 字体:[ ]

一、招标需求

(一)招标项目

1、市区公交补贴专项

主要包括下面所列内容:

(1)对我市2014-2016年度市财政对市区公交补贴政策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新一轮补贴机制方案。完成时间:2018年7月31日。

(2)完成南通市公交总公司2017年度报表审计和两家公交企业(南通市公交总公司与南通飞鹤公交公司)2017年采用2014-2016年度市区财政补贴政策,财政补贴的试算工作、2017年度盈亏报告,并于3月30前提交市财政局。

控制费用19.9万元。

2、城市维护费专项

主要对2017年城市维护费使用情况、《南通市级城市建设和维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整体政策评价。完成时间:2018年7月31日。

控制费用18万元。

3、大生集团纺织结构调整专项

主要对2017年大生集团纺织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完成时间:2018年7月31日。

控制费用10万元。

4、社保基金——生育保险基金

主要对2015-2017年南通市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及政策调整进行绩效评价。完成时间:2018年7月31日。

总体费用10万元。

招标项目其他相关情况及招标规则见附件1。

(二)供应商资格

2014年以来南通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公开招投标入库且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承接项目1“市区公交补贴专项”的供应商需具备审计业务资格。

(三)报名截止时间

各供应商于2018年 3月13日 下午5点之前完成报名(报名表送至或传真至南通市财政局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姜苏,0513-85594199,15862748160,传真号0513-85594184。报名格式表见附件2。

(四)评标时间、地点

2018年 3 月16日上午9点,南通市财政局23楼会议室(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23楼)。该时间点之后到场的,视同放弃投标。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评标须知

(一)投标报价

一个标的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二)投标文件

参与评标的机构需提供下述纸质材料,于参加现场评标时交现场工作人员,材料一式4份。相关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不限于:(1)证明自身资质、工作经验的相关材料(可以是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2)拟投标项目的评价实施方案(含评价指标体系等相关内容,供专家评审打分);(3)单位申明函。格式见项目需求说明。

2、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纸(图纸等除外);正文使用仿宋体四号字;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制目录,逐页编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牢固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须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4、投标报价表一式二份须单独密封,不得出现于投标资料中。

5、投标人承担参与投标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对本次评标南通市财政局不收取保证金及其他任何费用。发生以下情况的,投标人本年度及以后3年内不得承接南通市财政局绩效评价业务: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确认报名后未来现场竞标的;

(3)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项目需求说明

违反本部分需求的,不得承接本年度及2019年南通市财政局绩效评价业务。

(一)对第三方机构的需求

1、对人员的要求

⑴服务机构应为每个项目成立项目组,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力量。各项目组负责人等项目组人员之间人员不得交叉(明确为质量控制人员和专家顾问的除外)。

⑵项目组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符合以下条件的,经委托方同意后可以进行变更:①变更后的人员职务、职称、执业资格数量、参加绩效评价工作经历等各方面均与原人员相当或优于原人员。②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论证前。

2、对工作内容的要求

承接预算绩效再评价项目的服务机构应按照南通市财政局2018年绩效再评价工作布置会要求完成评价任务。

承接预算绩效再评价项目的服务机构应对评价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⑴制定评价方案。①进行项目调研;②确定评价依据;③设定评价指标体系;④按照百分制制订评价标准和分值;⑤制订实施措施及质量保证措施;⑥制订工作步骤与完成时限;⑦明确评价人员及分工。

⑵组织方案论证。①联系确定专家;②将评价方案初稿送达专家;③确定时间、地点,通知相关参会人员,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④回答专家询问;⑤掌握专家意见;⑥归档专家意见表;⑦修改评价方案初稿,并报财政局审核同意。

⑶开展绩效评价。①听取项目实施单位情况介绍;②查阅各种资料,并收集相关数据;③实地查看项目实施情况;④对项目开展满意度测评或访谈,形成满意度调查报告;⑤账务核查;⑥制作绩效评价工作底稿;⑦形成绩效评价初稿;⑧其他事项。

⑷组织报告论证。①联系确定专家;②将评价报告初稿送达专家;③确定时间、地点,通知相关参会人员,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④回答专家询问;⑤掌握专家意见;⑥归档专家意见表;⑦修改评价报告初稿,并报财政局审核同意。

⑸出具书面评价报告初定稿,格式及内容符合要求。

⑹将评价结果反馈项目单位,对项目单位的反馈意见提出认证意见。

⑺根据认证意见修改评价报告,形成修改稿。

3、服务机构应构建严格的内控制度,实施内部质量控制,确保评价工作质量,并根据工作需要,外聘各类专业人员参与评价工作。

4、承接预算绩效再评价项目的服务机构应严守职业道德和廉洁审计纪律,构建严格有效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接受采购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5、承接预算绩效再评价项目的服务机构人员遇有应当回避的情况,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否则南通市财政局有权取消该项业务约定。

6、不得将承担的预算绩效再评价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否则南通市财政局有权中止合同,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二)服务报酬及其他

1、服务报酬的确定

市区公交补贴专项19.9万元;城市维护费专项18万元;大生集团纺织结构调整专项10万元;社保基金——生育保险基金10万元。以上费用为报价最高控制额。

2、签定合同日期

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签约。

3、服务时间

中标之日起至受托项目结束。

4、服务地点

根据项目需要。

5、投标报价表

见附件3

四、开标和评标

(一)评审内容

1、投标文件是否完整;

2、投标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3、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纸质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4、是否有计算错误。

(二)答辩

1、答辩方式

答辩包括项目负责人答辩和项目组组员(一名)答辩,参加答辩的项目组组员由投标人选定。

2、答辩内容

⑴项目负责人答辩包括4个方面内容

①对项目的了解情况:包括不限于主要考察答辩人对项目背景、项目实施情况、社会对项目的反响、同类项目的比较说明等各方面了解程度、拟投标项目绩效评价的特点、关键点、难点及解决建议、办法等。

②对项目如何实施进行阐述:包括不限于实施的时间安排、人员保障、确保评价工作进度及质量的措施等。

③评委现场追问(非必须项,由评委视情况决定是否追问及追问几个问题)

⑵项目组组员答辩包括2个方面内容

①自己在项目中所承接的工作任务阐述:包括不限于自己将要负责的工作内容有哪些、对做好这些工作的设想等。

②评委现场追问(非必须项,由评委视情况决定是否追问及追问几个问题)

3、答辩要求

⑴答辩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候场,按时进场,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辩内容。

⑵进场不得携带任何资料。项目组负责人和答辩的项目组成员不能在指定时间同时进场答辩的,作0分处理。

⑶答辩时间为每投标项目、每个投标人共8分钟。参加答辩的2人分别进行答辩,相互不补充。项目组负责人答辩时间5分钟,项目组成员答辩时间3分钟。答辩人不允许超时答辩(工作人员作出“答辩时间到”的提示后仍强行进行答辩者,超时在30秒以内的,扣答辩总分的50%,超时30秒以上的,作0分处理)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提供纸质材料的或纸质材料内容不一致的;

2、未按照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上述均保留评委会认定可以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其他情况。

七、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通过后,按技术分(70分)、商务分(20分)、价格分(10分)三部分评审,总分值为100分。

首先评审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对合格的投标人依次评审技术分、商务分、价格分。

(一)技术分的评定(70分)

由评委会进行评判,先打项目组机构基础技术分,再打专业技术分。每位评委一张评分计算票,并记名。投标文件各项评分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评分,各评委会成员对各投标人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技术资信分得分(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

机构基础技术分的评定表见附件4。

项目组专业技术分的评定表见附件5

(二)商务分的评定(20分)

以市区公交补贴专项为例:19.9万×70%+所有投标人报价的平均数×30%计算得出的金额为标杆。

1、服务机构投标价与上述金额的离差绝对值在10%(含)以下的,商务分得20分;

2、服务机构投标价与上述金额的离差绝对值在10%以上至20%(含)的,商务分得17分;

3、服务机构投标价与上述金额的离差绝对值在20%以上的,商务分得14分。

(三)价格分的评定(1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八、中标人的确定

评委会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如出现相同最高分,按投标报价低的推荐为中标供应商;如推荐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按商务分、技术分总分、基础技术分、专业技术分、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项目组组员答辩得分的顺序推荐高分者为中标供应商。上述所有得分都相同的投标人进行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供应商。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评委会不向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纸质材料。

(二)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出现其他不正当行为,招标人有权中止投标或评标。

(三)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单独密封):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备查),项目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备查);

4、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提供下列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价格标,一式二份(单独密封),不得出现在商务技术标部分。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招标项目情况及招标规则

附件2:南通市财政局2018年绩效评价购买服务报名表

附件3:投标报价表

附件4:机构基础技术分评定规则

附件5:项目组专业技术分评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