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修改完善《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厘清部门间职责,确保财政专项资金花得其所、用得安全,根据省财政厅《<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市财政局作为立法后评估牵头单位,坚持开门立法,增加财政立法透明度,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通过项目公示、方案陈述、答辩评审、综合打分等程序,由省财政厅和兄弟市财政局专家进行评审,纪检监察、局政府采购处全程监督,确定南通职业大学承担立法后评估工作。通过引入第三方服务,让第三方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发出“真声音”、找出“实问题”,提出“好建议”,确保立法后评估质量。